公司单位要为员工补缴社保应该怎么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以珠海为例,准备相应材料:
一、珠海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申报表。
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以下各项之一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工资/收入明细》(须含能确定工资发放单位的补缴月份工资发放流水);
2、《合同台账》(劳动合同备案证明)或《劳动合同书》,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须含补缴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记录)和《含工资发放明细表的会计记账凭证》(补缴时间段头尾月份及头尾月份所在年度外其他年度每年一个月的会计记账凭证);
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地税部门作出的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限期改正通知书;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仲裁裁决书》;
5、法院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的生效《判决书》。
扩展资料:
本市户籍人员 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
1、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补缴本市户籍人员1998年7月以后(含当月)社会保险费的,应核定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档职工)和生育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珠海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核定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