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力的评定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目前引进国外及国内常用的精神分裂症自知力的评定大致归纳为以下5种: 郑成畴等根据患者对精神症状的认识程度,将自知力分为存在、基本存在、部分存在及丧失等4个等级评定。他们对45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知力进行了分析。 结果显示:
(1)自知力完整的患者仅占11.1%,表明自知力障碍是精神分裂症的高发症状,有诊断价值。自知力障碍程度与病程长短有关,病程短、处于急性期的患者大多自知力完全丧失,而病程长者趋向于存在部分自知力;年龄、住院次数、及住院时间等因素对自知力无影响,首次与多次住院之间无差别。说明自知力存在与否主要与患者所处的发病时期有关。(2)自知力缺乏者病情较严重,不同程度的自知力在BPRS之缺乏活力、激活性和敌对猜疑3项因子分之间的差异有显著性。提示自知力与其它精神症状有关。
(3)自知力与疗效进行相关分析,二者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可见自知力水平与精神症状严重性之间有较好的一致性,可作为1项评估病情、判断疗效的可靠指标。 SAUMD共有20项问题,前3项是对精神障碍的认识、对药物治疗的认识及对精神障碍所致社会后果的认识,包括目前和过去2方面;其余17项分别评估患者对目前症状的认识、对过去症状的认识、对目前症状归因的认识及对过去症状归因的认识,分别组成4个分量表。评分范围1~5分,高分提示有较差的认识和归因。李一云等采用该表对111例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治疗前后的自知力评估。
结果显示:
(1)SAUMD评分在治疗前后差异有显著性,主要表现在症状分的差异,尤其以目前症状分的变化比较明显,而归因分治疗前后的变化差异无显著性;
(2)临床医生在判断患者自知力时,常是重视阳性症状,而对阴性症状重视不够;
(3)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前后差异无显著性,提示慢性精神分裂症在短期治疗期间自知力改善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