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进项税额转出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进项税额转出就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时,税务局不让那些已经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借方数额进行抵扣,通过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加大"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数额达到不让抵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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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当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商品改变用途时,应将其负担的进项税额由“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相应的账户中去。因此,对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应审查在结转材料和商品销售成本的同时,是否做了转出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⑴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货物。
⑵增值税免税项目使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货物。
⑶在建工程项目领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⑷集体福利项目领用购进的已结转进项税额的材料物资。
⑸非政党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检查时可通过“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账户的贷方发生额的对应账户,审查企业是否存在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对于购货环节发生的损失。
要注意检查损失是否超过合理的损耗,如果在账务制度规定的合理损耗之内 则不作调整,如果超过合理损耗,审查企业是否作进项税额转达出,主要是通过发票购进数量与验收入库单记载的数量进行核对,如 果发票数量大于入库数量,应注意审查是否超过定额损耗,如果企业的会计处理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应核查该账户损失中是否含税,进一步追查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检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对上述项目除了注意审查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外,还要注意审查企业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计算依据是否正确,进项税额转出的时间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是否一致。
⒈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如能确认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应将其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转出进项税额购进货物(应税劳务)的实际成本×适用税率
“实际成本”是指其扣减进项税额的计算依据不是按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原进价,而是按发生上述情况的当期该货物或者应税务劳务的实际成本,即进价加上运费加上保险费加上其他有关费用。如果购进货物是国内采购的货物,其实际成本主要包括进价和运费两大部分。
另外,对于购进货物为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或运费的,在计算转出进项税额时要注意将其换算为原购进金额,再依扣除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进项税额=购进货物(运费)的实际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例]某仪器厂收购的免税农产品被盗,核查“原材料”账,发现其损失金额为90000元。
由于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进行抵扣。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如下:
90000/(1-10%)×10%=10000(元)
⒉对于应征增项目、兼营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共同使用原材料等而无法划清耗用项目的,应审查企业是否按销售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⒊对于购进货物发生的损失,其转出进项税额计算同1。非政党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转出进项税额=发生非政党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金额×耗材率×适用税率
耗材率=所属期间发生成本中外购项目成本/所属期间实际生产成本
三检查其会计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其耗用对角分别作以下账务处理:
⑴用于兼营项目。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⑵用于免税项目。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⑶用于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⑷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⑸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原材料等(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⑹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生产成本(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