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谈以下6点: 第一,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依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各级党政班子、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作用。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不但要抓安排部署,更要抓检查落实。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会议,就像布置业务工作一样,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反腐倡廉任务。同时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他们履行职责当好后盾。二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第一责任人还要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三,落实“一岗双责”。党委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五个一”:年初听取一次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带队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每年对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第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惩防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尽可能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第五,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领导干部跨跨处室轮岗交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第六,切实解决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的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想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常抓不懈,紧抓不放。今后检查考核时,上级不但要检查下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还要检查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主要领导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不但要检查所属部门是怎么做的,还要检查分管领导是怎么抓的,怎么管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责任,承担起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任。 总之无论是第一责任人还是班子其他成员都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必尽之责。躬耕不辍地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地坚守“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