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到底有没有养老的义务,为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觉得这个问题得区别看待,像都是独生子女的两个人,作为女婿,难到不应该给双方老人养老吗?
最后老人的所有也都是女儿女婿的啊,我觉得这种情况,就应该有义务给对方也养老。不可能说,女儿得到老人的房子,财产,她自己扣着吧,最后还不是两个人一起用的?像这种情况,我觉得女婿应该有养老的义务的。
如果自己丈母娘那边,生的孩子众多,而且还有好几个男的,也就是自己的小舅子,或者大舅子,那我觉得,女婿就不应该给那边养老了,毕竟他们有儿子啊。
还有就是对方只有女儿的情况,有好几个小姨子,同时也有好些连襟,这种情况,应该也是要给对方养老的,估计是轮流来吧。
如果有其他女婿给他们养老了,你没有给,最后丈母娘把钱都给他了,还请没有养老的,就不要厚着脸皮去争了。
所以,我的想法就是,如果女婿能分到丈人那边的一杯羹,相当于继承,那就有养老义务,如果没有分到,那我觉得就没有养老的义务。
网友一:
首先说答案:没有!
一,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子女都有同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句话中的女字,指的是女儿,不包括女婿。
女儿女婿虽是一家人,一个锅里吃饭、一起挣钱养家糊。但是,法律规定有就必须有,法律没有规定的就没有。当然假设女儿没了,只能凭女婿的情分了,不存在义务的强制。
二,中国几千年传统民俗以及渊渊留守的乡规民约,只有养儿防老这一种说法,没听说过有养女防老的。
在北方很多地方,特别是齐鲁大地,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由其是老辈人,在他们眼里儿子是块宝,女儿不如草。我说这些落后陋象,主要是为了定义女婿这个称呼在大家庭中的角色,女儿都份量不足,何况女婿?
现实司法活动中,大堂上坐着的都是血脉相承的亲兄弟姐妹,傍听席上都见不到女婿的影子,他也许去打自己家的赡养官司去了。
三,女婿的这个角色,在另一方的大家庭中,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是没有多少话语权的。既然是这样,哪来的义务?
网友二:
我可以明确的说,无论是法律上,道德上,还是传统习俗上,女婿都没有义务给岳父母养老,所以,自古以来,中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说法,从来没有养女防老的话语。
但是,时代发展,进入到2018年,中国独生子女,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客观的说,最多的独生子女,现在都当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了。
我们再谈女婿有没有义务养老,变得毫无意义。一对夫妻,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一或两个孩子,已经成为常态。
你和你妻子,都是独生子女,就算你是女婿,你不养老,谁养呢,亲?
网友三:
有!必须有!!!
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要求这个老人只是你的父母,这就包括了父母,公婆,岳父母。所以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记住是义务。
我们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大概将近四十年的时间,父母只能生一个孩子,那么只生女儿的,女儿女婿就要给老人养老,这一点不用多说了吧。
在过去是讲究养儿防老,男孩给父母养老,如果生的都是女儿做女婿也会给岳父母养老,何况当今这个进步的时代,给岳父岳母养老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怎么还能有此一问呢?
公公,婆婆是父母,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是父母,做子女的就要赡养,这是义务,这是道义,这是人伦。
赡养老人不仅仅体现一个人的孝道,更重要的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何况赡养老人是做子女的义务。
是义务就必须要严格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