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利息是怎么计算的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无需偿还贷款本息,毕业后开始按年还款,每年12月20日为指定还款日(最后一年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前两年,每年只需偿还贷款利息,第三年起开始按年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它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