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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http://www.qdmz.gov.cn/怎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一、申办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二、申办条件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市各类残疾人。三、申办材料申请办证人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残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留复印件);两张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四.办证流程申办者持申办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残联领取《残情鉴定表》一申办者到区(市)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注:智力、精神(包括自闭症)类残疾人须到市第四人民医院或华西医院进行鉴定)一申办者将指定医院出具的残情鉴定结果的《残情鉴定表》返送回区(市)县残联一区(市)县残联根据《残情鉴定表》的鉴定结果,向不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申办者收回《残情鉴定表》,不颁发《残疾人证》;向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申办者收回《残情鉴定表》,对其进行登记并办理《残疾人证》五、注意事项从2 00 5年4月1 3日起,对自闭症患者按精神残疾人类别进行登记,在登记办证时用括号注明“自闭症”。咨询电话:组织联络处84322733残疾人信访一、受理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残疾人。二.信访程序有信访需求的残疾人一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残协反映一对处理结果不服者一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本地街道(镇或乡)残联反映(第二次受理部门应在处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一对处理结果仍不服者一应持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或残联出具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在1 0日内向户VI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当地的区(市)县残联反映(第三次受理部门应在l0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一对处理结果仍不服者一应持区(市)县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区(市)县残联出具的《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在1 0日内向成都市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成都市残联反映(市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或市残联应在l 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之当事人)一当事人还不服的一可以向更高一级主管单位上访咨询电话:维权处8432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