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复员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复员是过去的说法,现在已经不存在复员军人一说,但一些地方仍然习惯性地沿用“复员”的老称谓,其实现在所说的部队复员多数是从部队退伍或转业的意思。
1、复员军人:是指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为复员安置,以及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通常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2、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1964年2月24日,劳动部、国防部、内务部《关于家居城市在职参军的退伍、复员军人仍应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处理安置的通知》。
“最近中央指示:‘农村基层干部中,应当有一部分是复员军人中的优秀分子,这对于做好农村工作和团结教育全体复员军人都有好处。各级党委应当把这作为一个重要政策来执行。’这是完全正确的。”这是彭德怀在全国复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刊载于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复员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