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领导干部如何发挥“一岗双责”作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要有敢于担当精神。政府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到位,与自身的思想认识有着密切关系,这就要求政府领导干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保持一种主动作为的积极心态。
一是要保持勇于担当的心态。
“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是职业操守,任其职就要尽其责,不能有太多顾虑,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更应有担当的勇气。这是对一个领导干部职业道德的一种现实考验。
二是要有无私无畏的胆识。
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有胆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发现问题要敢于纠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虽然不可避免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但如果不敢得罪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损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是要经得住误解和委屈。
要本着“不解决问题不放过”的原则,对于反映出的问题,首先尽可能督促其悬崖勒马、改正错误,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捂着盖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哪怕因此使自己受到误解和委屈,被人怨恨,也应该是坚决执行、在所不惜。
如果自己工作有失误,该承担的责任要勇于承担;如果自己认真履行了“一岗双责”,该做的工作已做到位,就不要过于自责,相信组织和群众会有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需要冷静分析、反思自己在抓“一岗双责”方面有无失误或疏漏,有哪些工作做得不够,有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二)要融合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一定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融合到分管的政府工作之中去开展,用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同步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好。
要做到“三同”、“三不”、“三有”。
“三同”,就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自己分管的政府工作同计划安排,同检查督办,同总结奖惩。
“三不”,就是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自己分管的政府工作搞成“两张皮”各行其是;不能厚此薄彼,搞形式主义、应付差事走过场;不能相互扯皮、相互制约、相互内耗。
“三有”,就是要有创新,有痕迹,有效果。
有创新,就是在履行“一岗双责”时要具体结合本地实际和分管工作特点来开展工作,不能够照搬条条框框,犯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错误,一定要大胆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开展工作。
有痕迹,就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时,一定要讲究工作方式与方法,要有一定的载体,通过一定的形式展现工作内容。
有效果,就是“一岗双责”履行一定要达到预期目标,有效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要注重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在制度方面坚持“四个做到”。
一是熟悉制度,做到心中有数。政府工作强调依法行政,各种政策法规多,政策性强、时效性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也多,作为政府分管领导,首先要熟悉自己分管工作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同时还必须熟悉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内容和制度规定,这是履行“一岗双责”的前提。
二是完善制度,做到立好规矩。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根据分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具体规定和办法,立好规矩,为令行禁止打好基础。
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能照抄、照搬、照转上级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要有自己的特色,要细化和量化,条款不能笼统,要有权威性和强制力,防止“上下一般粗、行行一个样”。
三是落实制度,做到规范行政。政策规定和制度再好,关键还是在于落实。
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制度的落实,把制度落实放在制度建设的首要地位,要不讲价钱、不讲客观、不讲特殊、不讲下不为例,真正做到说一不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防止出现“都抓都不抓”、“抓不抓无所谓”的现象。
(四)要“小木鱼天天敲”。作为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在日常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看在眼里、挂在嘴边、记在心上、抓在手中,天天抓、月月抓、常抓不懈。
一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挂嘴边,不厌其烦。政府分管领导日常事务多、工作繁杂,涉及面广,用一个“忙”字形容恰如其分,在这种情况下履行“一岗双责”,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党风廉政建设挂在嘴边不厌其烦地讲,年初工作安排会和年中、年终总结会要讲。
二是要及时打招呼提醒,防微杜渐。
每当有规定和要求出来时,要及时组织分管部门的同志学习领会,布置落实措施和要求。每当其他同志或地方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提醒分管的部门和下属对照检查、反思,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确保不出同样的问题、不犯同样的错误。
每当发现分管的部门或下属出现不好的苗头或现象时,要及时打招呼提醒或纠正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多联系多沟通,多管齐下治病救人。政府分管领导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干部的情况,要注意听取老领导、老同志的意见、人大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和政府对口上下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准确把握分管部门干部尤其是部门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
同时,做到经常与纪检组织部门联系沟通,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工作,对犯错误的同志及时批评教育,尽可能督促其悬崖勒马、改正错误。最终,达到掌握信息、催人警醒、救人于可救之时的目的。
(五)要坚持以身作则。履行“一岗双责”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前提是领导干部自己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一是要想律人必先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为政清廉、光明正大、明辨是非、一身正气、大公无私。只有自身行得正、坐得稳,才能有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才能真正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是要打造自律的环境。除了组织上要关心营造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良好环境条件,领导干部自己也要注重打造自律的环境,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为自己履行“一岗双责”创造条件、打开局面。
比如,公开承诺自己党风廉政建设要遵守的事情,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待亲戚朋友等的说情和求帮忙,凡是违背原则和违反政策的一律“一刀切”,不开口子,不讲特殊,一视同仁。
三是注重接地气自我调节。政府分管领导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各种利益群体,遇到各种诱惑和考验,在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能够保持平常心态和知足常乐心态非常重要,自我调节也尤其重要。
领导干部一定要善于通过多种形式调节自己的心态,保持健康的思想境界,经受得住考验,把握得住底线。要多深入基层群众中走访探望,多了解群众的疾苦和困难,常回家看看自己的父母亲人,时刻保持更加清醒的认识,提高抵抗各种诱惑的能力,扎扎实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扩展资料:
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强化三种责任意识。
强化落实责任的思想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思想意识,认识到“一岗双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带头坚持践行“一岗双责”,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部下,都要做到一个字“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不要轻视这份责任,不要对干部犯的小错置之不理,这种放任可能在将来酿成大错。要知道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并不是给自身和部下“找麻烦”,实则是在保护干部自己和责任范围内的下属。
强化落实责任的制度意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和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经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工作、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要注重制度预防,实施廉政谈话、信访举报等制度,深化“三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制度及其检查考核,建立强化责任落实体系。
强化落实责任的追责意识。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是空谈。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追究是推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的着力点。
各级领导班子要以严肃问责追究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现象,“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的问题,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领导干部时刻绷紧落实“两个责任”这根弦。
参考资料: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困惑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