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金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2)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2、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项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金额。
企业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或 其他应收款)。
3、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账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金额。
收回已作坏账转销的应收款项时:
借:应收账款(或 其他应收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 其他应收款)。
相关信息: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