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 公民有哪些自由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没有罢工自由的规定。
但这个自由是相对的自由或人权上的自由,而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自由,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侵权言论不在自由之内。
对于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权设置了前置审批许可的前置许可程序。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中关于自由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设定:包括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通信自由。宪法关于自由的基础性权利规定,需要其他相关法律和制度加以具体规定以保障其能真正得以实现。
扩展资料
在宪法中规定的权利我们称之为基本权利,宪法除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外,也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实际上,自由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相对自由,其实质可以看成是一种自由权。
自由本身不是权利,而是权利的客体,是人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由公民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所决定的,免受外来的控制。但自由从严就不是没有限制的,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自由都必须以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自由为前提,不得妨碍他人的自由和利益。
同时,法律是主体自由最重要的名部保障,当主体思维、行动不受约束、限制或妨碍的状态受到破坏时,法律会依法予以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