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陶片放逐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陶片放逐法(亦称陶片流放法)是公元前5世纪雅典等若干古希腊城邦所实施的一项独特的政治法律制度。〔3〕每年雅典城邦公民大会第6次常务委员会(亦称为主席团,为公民大会500人议事会的常设机构)会议期间(12月),常务委员会会询问公民大会是否需要进行陶片放逐投票,以使城邦摆脱影响力太大的人士(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放逐有恢复僭主野心的雅典政治家),如果大会表决通过该提案,则于翌年的2月或3月间实施放逐投票,地点在雅典的阿哥拉(Agora)。但放逐投票会议的召开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人被放逐,因为雅典法律规定放逐投票须达到6000 人的法定人数。投票当日,阿哥拉中央用木板围出一个一个圆形场地,并留出10个入口,与雅典的10个部落相对应,以便同一部落的公民从同一入口进场。投票者在选票——陶罐碎片较为平坦处,刻上他认为应该被放逐者的名字,投入本部落的投票箱。如果选票总数未达到6000,此次投票即宣告无效;如果超过6000,再按票上的名字将票分类,得票最多的人士即为当年放逐的人选,放逐期限为10年(一说为5年,但都可以为城邦的需要而随时被召回)。被放逐者无权为自己辩护,须在10天内处理好自己的事务,然后离开城邦。放逐期间,被放逐者的公民权和财产权保留,回到城邦后自动恢复。 陶片放逐制度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对付政治上掌握大权而意图恢复建立僭主政治的雅典政客。也有人认为其是针对那些滥用权力、危害国家利益、侵犯公民权利的官员而实施的。 陶片放逐法在古希腊乃至整个世界历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陶片放逐法是防止那种可能使雅典陷于党争并摧毁其国家的一个安全阀门。陶片放逐法的实施的确对当时雅典政治家的野心产生过相当的震慑作用。它与后来西方民主下的弹劾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历史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