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最怕员工起诉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司最怕员工起诉的如下:
1、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从员工上班一个月之内不签书面合同,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满一个月还没签,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了。如果满一年还没签,那就视为订立无固定合同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发的,员工先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花钱。如果对仲裁不服,就到法院起诉,只需10元诉讼费,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2、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
上班一天也得发工资,如果老板拖欠工资或者拖欠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85条的规定,公司拖欠工资、加班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被拖欠的50%甚至100%支付赔偿金。
如果以拖欠工资为由要求离职,可以要求支付离职赔偿,50%—100%,不给就去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如果拖欠工资达到5000以上的,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还可能坐最高7年的牢!
3、公司没有和员工确认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
很多企业认为,不录用试用期员工是天经地义的。错!2018年—2019年深圳市裁判信息显示,企业不录用试用期的员工,企业败诉率是62.86%,如果再加上仲裁部分,远超70%,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企业在录用员工时,没有与员工签订关于员工录用条件的书面协议,当企业作出不录用员工的决定时,怎么证明这个员工不合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