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百问>百科问答>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2024-07-10 16:37:34 编辑:zane 浏览量:519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中法学院:与人大的其它学院如:财金学院、商学院、法学院、马院等是一样的非独立法人的二级学院,只是授课地点不同而已。并且,中法10、11级在中法学正式挂牌之前,在北京的一年,就是财金学院的中法班。

2、中法学院的招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其它学院的招生是一样的,有的省有单独代码,有的省就与人大同一个代码,都是中国人民大学的统招生,发人民大学毕业文凭和学位(这与有些3+1、2+2等招生,不发中国合作方学校的文凭严重不同)。

3、大三出国:可以理解为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的四年中,抽出一年(第三学年)去法国教学点上学,同时,也获得了法国的本科文凭。这不影响中方文凭。

4、学习内容:人民大学的文凭获得要完成所有的本专业学科的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这在专业课上没有缩水,同时,还相当于加一门法语,并且,大二就有法方老师用法语教授专业课,所以,课程比较其它学院是要重很多,特别是大二阶段,课程排得满满的,周末还要经常考试。

5、研究生阶段:选择法方学校不是强制的,能力尽可以考其它的研究生,也就是说,不影响考研的选择,但是,有选择法国相关学校的优先权,并且,是一年就能获得研究生文凭,这些相关的学校是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的,这样,回国后是承认研究生文凭的。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1、2012年9月4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文设立苏州校区,全面负责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和中法学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

2、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巴黎四大)、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蒙彼利埃三大)、法国KEDGE商学院(由法国波尔多高等商学院和马赛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共同合作创办的第一家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是中国人民大学直属的二级学院。中法学院中方院长为青年经济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朱信凯,法方院长为法国保罗-瓦莱里大学副校长Jean-François VERGNAUD(魏让方)教授 。

版权声明:文章由 问百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wen.com/answer/111935.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