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印度能仿造出那么多有效的抗癌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正常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品牌药的专利过期之后才能上市;如果尚在专利期内,那么,仿制药的生产其实是侵权的。这也正是专利存在的意义。但是,对于印度这个国家来说,专利的限制似乎不成问题。因为它总是会搬出了“强制许可”。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强行支付少量的专利转让费,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事实上,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印度才有强制许可和仿制药,南非也曾有过类似的经验。南非政府在1999年在面临严重的HIV疫情的时候,就《药品及相关产品管理法案》发布了一起修正案,引入了“强制许可”制度,但是却遭到了制药公司的起诉。在国际社会的压力下,跨国药企,最终决定撤诉。“对生命的重视可以逾越对专利权的尊重”,最终成为本案的重要结论,也促成了WTO等一系列国际规则的调整。
2003年,世贸总理事会通过《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明确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国可在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比如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性疾病时,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生产、销售和使用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