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警衔等级列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 。
警务处一般有两个副处长分管行动和管理。
两位副处长分别管理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四大处(处长为高级助理处长)。另有一名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的文职人员担任财务、政务及策划处长。
扩展资料:
香港评级
在2008年一项由政治及经济风险评估顾问公司进行的调查显示,比较亚洲各地警队,结果香港在亚洲主要地区中拥有最优秀的警队之一。该调查同时显示,香港警务处备受尊重且在维护法纪和维持治安上表现出色,让香港居民能够安居乐业。
同时亦有美国及英国联合办理的统计调查,对于世界各地警队的总体质素细项评分,包括当地治安、破案率、廉洁、专业化以及言语水平等项目以作出评估,结果香港警务处被评为亚洲首位,亦为世界首列在履行国际警务责任方面,香港警务处同样享誉世界。
根据《世界竞争力报告》中的警务的可靠性,在2010年,在133个受统计地区,香港警务处的排位第4;在2011年,在142个受统计地区中,香港警务处的排位第4。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警衔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