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有什么好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88年10月召开的全总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工会要遵循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指导原则,履行以下社会职能:
1.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吸引职工参加改革,努力完成经济与社会发展任务。
3.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
4.引导和教育职工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
扩展资料
工会工作的方针是: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改革全局,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增强基层活力,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团结教育广大职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工会改革的目标是:把中国工会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独立自主、充分民主、职工信赖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团体。
工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进一步明确工会的社会职能,理顺工会与共产党、工会与政府、工会与企事业行政方面的关系,以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中心环节,密切工会与群众的关系,改革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实现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
参考资料:中华全国总工会--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