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四个一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安机关办案将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1、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
2、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
3、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
4、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
扩展资料:
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设置情况。主要检查:
1、改造完成情况。
(1)办案中心建设或者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完成情况;
(2)办案区是否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
(3)办案区以及供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卫生间是否达到不得设置在二楼或者二楼以上的要求;
(4)办案区是否按照办案流程设置功能室、区(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候问、辨认等)。
2、基本设置情况。
(1)办案区是否安装双向门禁系统、应急报警装置,并配置安全检查设备和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存放柜;
(2)讯问室、询问室是否规范设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专用座椅;
(3)办案区是否安装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讯问室是否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3、安全隐患问题。
(1)办案区内各功能室、卫生间是否存在凸出的硬棱角、悬挂支点及其他可能被直接用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门窗是否安装防护栏网等设施;
(2)讯问室、询问室的墙面、门窗是否作隔音和防撞处理,是否使用阻燃材料;
(3)办案区是否存放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执法安全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霍山县公安局—公安部关于下发《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 “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