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原告要解决的是自己的事情,不是多管他人闲事,知道要告谁,要求要具体(比如不光说要赔偿还得提出来想要多少),要明确某年某月某日发生过什么事,为什么要告别人,这件事得归法院管,还有就是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告,不要找错对方告。
扩展资料:
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指提起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的诉讼。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审判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对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 以提起上诉。
参考资料:
民事诉讼-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