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总额或者股权的分布发生改变,不具备上市的条件;3、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转向其他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或者转让;4、上市公司出现因为新设合并,或者是吸收合并,导致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且被注销的情况;5、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