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外部性的解决措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负外部性的解决措施:
1、在多种用途和使用方式的情况下,使用双方相互妥协直至达到能够相互接受对方的最低程度。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二者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能够兼容。比如在同一空间内有人放音乐有人想看书。
若二者可以妥协,放音乐的人可以把音量调低,或者放读书的人能够接受的音乐,二者就能够共存。但这种解决方案只能是在成员只有少量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若成员很多,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将会很大。
2、置换主体。当有多个同等条件的公共资源时,可以把相同使用方式的各方置于同一公共资源下,或者说在专用的场所内用途和使用方式只有一种,并不能用来做他用。拿排污和养鱼的例子来说。可以规定某个专用的池塘用来养鱼,另一个专门用来排污。这不完全等于产权的私有化。
3、规定一定条件下规定用途和使用方式。即把该公共资源的用途和使用方式做出规定,某种条件下只能有一种用途。比如在道路拥挤地段汽车按牌号的单双分时段行驶。
扩展资料:
负外部性的特点:
1、庇古理论的前提是存在所谓的“社会福利函数”,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者,并能自觉按公共利益对产生外部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然而,事实上,公共决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2、庇古税运用的前提是政府必须知道引起外部性和受它影响的所有个人的边际成本或收益,拥有与决定帕累托最优资源配置相关的所有信息,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定出最优的税率和补贴。但是,现实中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拥有足够的信息,因此从理论上讲,庇古税是完美的,但实际的执行效果与预期存在相当大的偏差。
3、政府干预本身也是要花费成本的。如果政府干预的成本支出大于外部性所造成的损失,从经济效率角度看消除外部性就不值得了。
4、庇古税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寻租活动,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资源配置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