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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记账?

2024-11-18 00:18:50 编辑:zane 浏览量:536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记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借:原材料—农产品 72824.6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881.84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83706.48

也就是说,收购的农产品的实际成本就是72824.64元。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记账?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一个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新增值税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1]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公布。

条例全文以及修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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