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最低工资标准2021最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1年9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杭州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同时要求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浙江11地市最低工资标准1、杭州市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宁波市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两档。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余姚市、奉化区、慈溪市、象山县 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3、温州市调整后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对应上述各地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4、绍兴市绍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6.5元调整为20元。5、嘉兴市嘉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6、台州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7、金华市金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18元两档。金华市区、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8、湖州市湖州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9、丽水市丽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10、舟山市舟山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2021年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遵照执行。11、衢州市从2021年8月1日起,衢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