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7岁女生溺亡,律师称警方负有行政责任,后来怎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0年12月7日,央广新闻报道,安徽17岁高中女生在警察的注视下自杀溺亡事件中,女生的父亲发声,孩子当时背对着警察,如果对方动作快一点,应该是能把她拉回来的。
12月4日,有关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一17岁女生,跳河自杀的现场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显示,两名民警正在劝解站在河里的女生,谁料对方回头望了一眼,竟纵身一跃,沉入河中。
几名民警似乎并不会游泳,手中也没有相关的救援设施,他们在水中尝试向女生沉没的地方走了几步,却又折返。随后,女孩被打捞上来后,经现场医生抢救无效身亡。
视频一经上传,不少网友对警察的施救处置过程产生了质疑,认为是警方施救不力,才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也有网友认为,救一个人不应当以另一个人的牺牲为代价。民警也是人,自身的安全也要考虑到。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表示,没有成功挽救生命的救援就是失败,但没有事实依据的批评,会让救援者感到心寒。当人们决定放弃生命的那一刻,施救的概率会成倍增长。当他们走上天台、跨进河流,一切的救援都称不上及时。
据新安晚报报道,有知情人透露,该女生曾在事发前一天,在事发地徘徊过一个多小时。女生的亲戚表示,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在学校附近租房子陪读。孩子平时话少,不怎么和父母谈她在学校的事。他们也想不到孩子为什么会自杀,都在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溺亡女生就读于望江县中学,今年高二。据海报新闻报道,女生的同学透露,她平时成绩不错,还上过光荣榜。事发前几日,学校的月考出了成绩,该女生曾表示此次月考失利,"考炸了"。但当时她所表现出的语气十分轻松,再加上平日里的乐观表现,学校里的同学都没想到她会自杀。该同学还称,女生在学校里人缘很好,也未曾听说过有人在欺负她。
该女生的父亲周先生表示,孩子事发前一天晚上回来的早,说是身体不舒服,因为她之前一直有胃病,自己就没有太在意。后来,孩子用自己的手机查了成绩,虽然有些退步,但自己和孩子都挺满意的。
孩子出事之后,政府派了专业的医生给家里人做心理辅导,其他的后续工作也很到位,但对于自己来说,孩子已经走了,现在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殷清利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追究在场警员的刑事责任并不合理,但公安局可能将承担行政责任。
他建议溺亡女孩家属,可以向法院提出当地警官不作为及赔偿的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当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以此为戒,加强对警务人员的救助知识培训,并完善相关救助设备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