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晨跑女孩失踪遇害案的嫌犯此前有过前科,他此次作案后是否会被判死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认为该嫌犯犯下如此恶性事件,行为十分恶劣,并且在此之前有过前科,在服刑后并没有积极悔过,应当被判处死刑。
在这起事件中,一方面给晨跑夜跑的人敲响了警钟,在跑步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到人流量稀少,荒无人烟地区,对于不熟悉的地区路段,一定不要深入跑步时,最好约上三五好友一起,不要单独出行,女孩子在锻炼身体时一定要同家人或朋友一块,不要独自出门,身上也不要有过于明显的财务标志暴露在外,以免引起不法之徒觊觎之心。同时一个有过作案前科的人在监狱内积极改造后,仍然释放后继续作案,对于这类人群的关注点一定要加大,刚刚释放人员对社会危害性依然很大,需要重点关注。
一、事件始末是什么?
事情非常简单,一个在深圳工作的女孩,因回到湖北老家,准备当地事业单位考试,在深圳时有晨跑习惯的,她回到老家后依然保持了这个习惯,在某天早晨晨跑后和家人联系要进山跑步,随后失联经过警方以及当地群众连续寻找,最终女孩被发现,被你发现后的女孩已经死亡,身上有被侵犯的痕迹,警方通过这些痕迹迅速了锁定嫌疑人先人已经被抓获,抓获嫌疑人是一个刚刚从监狱服刑释放后人员,该人员对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审判当中。
二、嫌犯一定要严肃处理
我认为这名嫌疑人一定要判决死刑,一个处于花季的女孩就因为这个嫌疑人的恶念,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种恶性犯罪一定要从严判决,这种具有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人,不应该让他再回到社会,应当剥夺他的政治权利以及生命,他需要为自己犯下的恶果承担相应的处罚。
三、这件事给予了我们很多教训。
从这件事中,我认为很多有锻炼习惯的人要汲取教训,在锻炼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生命为前提,社会上仍然存在很多无视生命,漠视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