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有4种证件旧证作废,新证与旧证相比有何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自8月1日起,有四种证件的旧证是已经作废了,《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这些证件的更换工作预计是在7月31日完成,还没有完成的人员需要加紧办理,不过在新旧证件更换的过程中,新旧证件都是有效的。
新证与旧证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新证的防伪特征上要比旧证更加的明显,并且在新的证件中对于残疾情况的说明是给取消了,毕竟在人员的档案中是有说明的,也是无需进行重复说明。
《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这4种证件预计更换成新证的时间为7月31日,因此还未完成更换的人员需要多加注意,尽快更换。在8月1日起就将使用新证,在旧证还未完成更换的情况下,是仍然可以使用,但是还是需要尽快完成证件更换,以免对自己权益进行最大的保护。因此,我们还是不要拖沓,尽快完成。
这4种证件的新证和旧证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的。新证依旧沿用的是本证类型,能够更好的对人员的情况进行变更备注等,此外,本证更容易让大家进行识别。新证与旧证的不同之处在于封面的材料更加的环保,可以降解,并且有明显的防伪标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证件的伪造,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此外,新证还取消了残疾情况这一栏,不仅是因为在人员档案中有详细的记录,也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人员的隐私权,让人内心的感受更加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