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和审议权,这句话对不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全面,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一般有四种权利,分别是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大常委会都有四种权利,省级人大常委会、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中的自治州、自县(旗)的人大常委会有立法权,其他地方人大常委会没有立法权,只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三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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