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我国宪法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近代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从宪法到宪政,从法制到法治,其标志在于公共权力得到了有效的约束,而公民的权利得到了普遍的实现。法律是权利的证明书,也是权利的“护身符”。公民的权利只有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才不至于被公共权力所侵犯,即便遭受侵犯,也可以通过司法予以救济,使之得以恢复和整合。宪法作为“法律中的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直接关系到其他法律对公民具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行宪法由于受产生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在宪法文本里,分配、宣示国家权力方面规定较多,制约、监督公共权力方面规定较少,在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方面,尚有一些重要的基本权利未能确认下来。尽管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但修改内容更多局限于意识形态领域以及经济改革领域。相对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而言,我国宪法给予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明显不足,为此,需要加强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