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妈高空抛屎并打伤邻居,被拘后不服上诉,法院最后是如何判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奇葩!辽宁大连一大妈竟然从10楼往楼下丢大便。随后,邻居找上门理论,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厮打。大妈被拘后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宣布维持原处罚,大妈的诉请被法院驳回。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遇到一个好邻居确实让人心情愉悦,甚至相处起来比和亲戚的关系都要亲密。但是,如果遇到像大连这位大妈一样的奇葩邻居,简直就是“生不如死”,令人苦不堪言!试想,现在这个文明的社会,谁能做出往楼下扔大便的行为……
不怪邻居找上门讨要一个说法,一般正常人是绝对不能忍受如此不文明的行为。只是没想到大妈不但没有道歉,反而恶语相向并且还把邻居打伤了。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事发的前后经过。
家住大连某小区的韩女士一家人住在3楼,2019年8月21日,韩女士在自家中窗阳台上发现一堆垃圾。令人作呕的是,韩女士竟然在垃圾中发现大便。韩女士赶忙喊家人过来看,一家人看完气愤不已,简直不敢相信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韩女士的女婿找到物业,要求查看监控,看到底是谁这么缺德?经过查看监控,韩女士家人得知是楼上10楼邻居邹女士家扔下的垃圾。韩女士一家人决定找邹女士讨要一个说法,至少要让对方为自己不文明的行为进行道歉。
韩女士没想到邹女士不但拒不道歉还蛮不讲理动手打人!
韩女士和女婿、女儿一起去找邹女士讨要一个说法,找了一大圈,终于在楼下棋牌室里发现了正在旁边别人打牌的邹女士。韩女士方要求邹女士道歉,没想到邹女士态度十分蛮横。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了厮打,厮打过程中,邹女士拿起木条击打韩女士的头部和面部,韩女士用手抓邹女士的面部和头部。
邹女士和韩女士在这场厮打中都受了伤,围观的群众看两人都受伤了,赶忙报警求助警方的帮助。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韩女士和邹女士两人都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对邹女士和韩女士等4人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往韩女士家扔大便等垃圾的邹女士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邹女士罚款200元。另外,警方也对邹女士往邻居家扔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
邹女士对警方对她作出的处罚并不满意,邹女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大连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之前警方对邹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邹女士对此非常不满意,她又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警方处罚行政拘留5日的邹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她要求法院撤销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邹女士的理由是,她是被韩女士殴打后进行反击,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法院一审认为,本次纠纷系因原告邹女士向韩女士家窗前阳台丢弃垃圾、粪便引起。邹女士在双方厮打过程中,用木条击打韩女士的头、面部,致韩女士受伤的行为,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权,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邹女士在二审法庭上称,监控不能证明垃圾就是自己扔的,监控上面没有日期也没有时间。另外,就算监控显示垃圾是从自己家里扔出去的,也不能证明垃圾就是自己扔的,家里不是自己一个人居住。
邹女士还称自己已经快60岁了,面对韩女士的殴打,法院不能苛求自己在正当防卫的时候不伤害到韩女士。
二审法院认为,事实证明邹女士在厮打过程中,故意挑逗韩女士方来打自己。邹女士被打后立马和对方进行厮打,这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故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我们现在都知道高空抛物已经入刑了,邹女士往邻居家扔垃圾发生在高空抛物新法规之前,否则她就不只受到行政处罚那么简单了,邹女士将面对刑事处罚。
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之前警方对邹女士作出的处罚,于法有据于情有理,邹女士在这场纠纷中都是有错在先。邹女士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别人往她家里扔粪便,她是什么感受?希望邹女士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