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烈士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烈士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发放标准是:(1)烈士,80个月工资;(2)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3)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2、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四条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二、领抚恤金需要什么资料领抚恤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必须由死亡人员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来办理;2、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参保人及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火化证原件;5、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退休死亡需提供待遇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