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为了避免和减少高层民用修建火灾的危害,维护人身和产业的安全,拟定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
2、高层民用修建防火设计,有必要遵从“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修建发生火灾的.特色,安身自防自救,选用牢靠的防火办法,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高层民用修建设计防火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修建及其裙房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