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为谁举行过国葬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受礼人员: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宋庆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发布公告明文宣布国葬)、邓小平、霍英东、庄世平、五八事件中遇难的三名记者邵云环、许杏虎和朱颖、汶川地震遇难同胞、玉树地震遇难同胞、舟曲泥石流遇难同胞。
扩展资料:
实际举行的葬礼中,规格最高者为毛泽东和邓小平(其中毛泽东因其遗体没有安葬,严格地说只是悼念仪式而不是葬礼)。这两次的讣告都以《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的名义发布,同时报纸刊登巨幅遗像,官方媒体对其逝世和悼念的报道持续一个月左右,其各主要仪式均有现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最高领导人出席。国葬是以国家名义为有特殊功勋的人举行的葬礼。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国葬制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早制定《国葬法》,在总结建国60年有关国葬仪礼活动的实践基础上,全面规范国葬制度,通过依法进行国葬来深刻缅怀和深切吊唁那些为国家和民族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杰出人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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