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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2024-07-12 15:55:48 编辑:zane 浏览量:603

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扩展资料:

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的法定组织,对内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各项法定职能,对外依法代表社区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社区工作站要尊重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支持其依法开展自治工作,居民委员会依法负责对社区事务行使管理职能。

现从事社区工作的基层单位主要有: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居民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应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存着不少问题。

如原来代行使的政府行政事务性职能剥离到社区工作站后,居民委员会在社区中的公信力严重下降;在对社区内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群众文娱活动的管辖权方面,居民委员会受到来自同样是群众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挑战;在社区服务方面,物业公司提供了安全保卫、房屋维修、环境卫生等专业性服务,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的自治管理功能被进一步挤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确立居委会在社区中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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