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意字,它同象形,指事有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会意字,是指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独体汉字,根据各自的含义所组合成的一个新汉字,这种造字法就叫作会意,属于六书中的一种。用会意造字法造出的汉字就是会意字。异体会意字用不同的字组成。如“武”,从戈从止。止是趾本字,戈下有脚,表示人拿着武器走,有征伐或显示武力的意思。同体会意字用相同的字组成。如“从”字是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向前走,表示跟从。“比”,表示两人接近并立。会意是为了补救象形和指事的局限而创造出来的造字方法。和象形、指事相比,会意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第一,它可以表示很多抽象的意义;第二,它的造字功能强.《说文解字》收会意字1167个,比象形字、指事字多得多。直到现在人们还用会意的方法创造简体汉字或方言字,例如“灶、尘、国、”等。会意字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组合而的,组合的方式多种多样,交叉错综,这就是会意字之所以多于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原因。拿“人”和“木”说:“人”和“人”可以组合为“从、众”等,“人”还可以和其他形体组合为“保、伐、戍、付、伍”等;“木”和“木”可以组合为“林、森”,“木”还可以和其他形体组合为“析、相、采、困”等。因为会意字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的会合,所以可以表示许多抽象的、用象形或指事的方法难以表示的意义。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因此,以象形字为基础后,汉字发展成表意文字,增加了其他的造字方法,例如六书中的会意、指事、形声。然而,这些新的造字方法,仍须建基在原有的象形字上,以象形字作基础,拼合、减省或增删象征性符号而成。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 “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象形“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艹”(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象形字为数不多,《说文解字》里象形字只有364个。汉代以后,一千多年来只造了“伞、凹、凸”等少数几个象形字,已不再用这种方法造字了。后来的合体字有相当一部分是用象形字构成的。例如“人”是“企、伐、侄、俭、仙”等字的构字成分,“贝”是“财、购、贸、狈、败”等字的构字成分,“马”是“驴、驮、驾、妈、骂”等字的构字成分。因此,从字源上了解象形字的形、义、音,可以帮助我们掌握一大批现代通用汉字的字义和读音。由于汉字的字形变化是渐进的,十分有趣的是,至今许多汉字还留有象形的尾,仔细琢磨就可以看出它的原形来,例如口、身、耳、手、山、田、井、水、火、云、电、雨、伞、门等。鲁迅先生说,汉字的基础是象形。象形字就是画物像它的形状,以此形状表达它的含义。“乌”与“鸟”字相比,正好切去鸟头上表示眼睛的一短横。画鸟不点睛,这是为什么?我们知道,古人在造字时,对于象形字,需要抓住形象的特征。乌通体黑色(颈下有一些白羽毛的,古人称鸦)。乌的黑眼睛因和羽毛的颜色相同,看上去就不分明了。所以“鸟”字点睛,“乌”则不见其睛。古老的象形字是一种表形的文字。“象物之形”,这种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不说抽象的意义无形可象,就是具体的东西,也不是都可以“象形”出来的。用这种方法构造汉字没法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汉字由表形向表意发展,于是指事字和会意字应运而生。【象形】:就是造字时,用描摹客观实体的外形来表达词义的一种造字方法。用“象形法”造字,一般都是有形可象的指物名词。如“日、月、水、山”等。许慎对此的解释是:“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其中的“画成其物”不是作画,是指创造书写符号。所以,用“象形法”创造汉字,在摹写客观事物时,只勾勒其轮廓,注重字形的简约性和典型性。象形造字法的局限是:无法描摹抽象的事物。“象形造字法“及“象形字”是汉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奠定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造字方法的基础。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少笔画或符号。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例如「上」、「下」、「凶」……等等。「上」、「下」两个字是用横线「一」为界,在横线上用一点或较短的短线指出上方的位置,写成「二」,也就是「上」字;而在横线下面画符号为「」,则是「下」字。 「凶」字是指地上有一个深坑,走路的人没看见而踏空掉进坑里,「ㄩ」代表深坑,中间的「×」符号就是象征在陷阱里放置的致命的危险物(交叉而置的箭)。 《说文解字》“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现意,上下是也。” 《说文解字》释字 9353个,除了在对“上”、“下”二字诠释时,明确其为指事外,其他即便是后世公认的指事字,均以象形、会意例释之,再加上其《叙》中关于指事字之界说,言辞简约,语焉不详,故导致了古今对指事字结构类型认识上的分歧。如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云:“指事之别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众物,专博斯分。故一举日、月,一举上、下,上、下所之物多,日、月只一物也。学者知此,可以得象形指事之分矣……指事不可以会意淆,合两文为会意,独体为指事。”不难看出,段氏认为的指事字,就是那些独体的抽象符号字。指事字的类型指事字分为以下几种:1、独体指事凡是独体的文字,在形体上没有经过后来的增减或变更,用来表示抽象事类的叫作独体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这类独体的文,通常都是以线条符号来指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独体指事字例:上、一、二、下、丨、丩、爻。2、合体指事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成文的形象上,加些点画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个文为主体,附加不成文的符号,二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合体指事。合体指事字例:元、示、中、屯、牟、牵。3、变体指事为了要表达抽象的意念,往往把一个成文的形象加以变化或减省一个成文形象的部分笔划,透过这种变化,使人领悟到另一层相关的概念。这种变易,通常是指位置上的变易,如有的左右相反,有的上下相倒。变体指事字例:ㄩ、乏、廷、逆、世、臣、幻、夏、巾。指事字的特点指事字重在用抽象符号进行提示,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表意的标志;象形字重在象原物之形,是照葫芦画瓢。四大构词法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形声字,汉字的四大造字法。指事字是用象征性符号或在象形字上加提示符号来表示的造字法,用指事法造出的字是指事字。指事字分两种:一种是纯象征性符号构成的,例如:一、二、三、四、上、下等,这类指事字很少;另一类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提示性符号构成的,如“刃”在“刀”加一点,表示刀口;“甘”在口内加一点,表示口中含有甘美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