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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决定书什么意思??是不是取保外还是要坐牢呢?

2025-03-10 21:31:11 编辑:zane 浏览量:530

监视居住决定书什么意思??是不是取保外还是要坐牢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监视居住决定书什么意思??是不是取保外还是要坐牢呢?

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所制作的文书。如果经法院判决有罪的话,还是要坐牢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四条规定:指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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