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同治年间湖广总督是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清末同治年间湖广总督分别是官文,谭廷襄,李鸿章,李瀚章,郭柏荫。 湖广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正式简称为湖北湖南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湖北和湖南的军民政务。因湖南、湖北两省在明朝时同属湖广省,因此通称为湖广总督。 同治,清代清穆宗爱新觉罗·载淳的年号,慈禧和咸丰帝之子,对应年份为公元1862年至18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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