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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条例

2024-12-14 04:46:26 编辑:zane 浏览量:598

图书馆管理条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图书馆管理条例

图书馆借还书规则  一、借书  1.凡我馆读者来馆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发现,应予扣证,由本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  2.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  3.借阅范围: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4.外借册数:院士 50 册;教职工、博士、硕士 12 册;访问学者、特殊学生(竺可桢学院、医学院七年制学生、读者协会成员等) 10 册;企编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本专科学生、校外读者 5 册。  5.外借期限为 40 天,逾期书刊每册每天罚款 0.05 元。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一次为限;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6.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7.馆藏图书不能满足教师、研究生的教学、科研等需要时,可办理有关手续,通过馆际互借解决。  二、还书  1.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  2.读者归还的图书如有新的污损,应予批评教育,并按"图书馆有关罚款的规定"处理。  --------------------------  借书证发放工作细则  一、办证  1.凡我校教工和学生都可凭有关证件办理借书证;为扩大资源共享,校外读者凭有关证件收费后,也可申请办理本馆借书证。  (1)教职工凭工作证、离退休教职工凭离退休证给予办证;  (2)学生(含研究生)凭学生证给予办证;新生按学生名册集体办证;  (3)外籍教师凭系科或外事处证明、国内访问学者凭临时工作证给予办证;  (4)留学生凭留学生证;成教生、远教生等按学生名册或学生证集体办证,如单独办证则按校外读者办理;  (5)进修生凭进修证给予办证;  (6)校外读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给予办证。  2.读者须交本人一寸半身脱冒近照一张。  3.按规定收取借书证成本费 18 元。  4.下列读者须收押金:  (1)外籍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留学生、企编教职工等收押金 300 元;  (2)成教生、远教生、进修生、二级学院转到浙江大学的试读生、校外读者等收押金 200 元。  上述读者中,校外读者(包括进修生)需要缴纳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见《图书馆关于校外读者使用本馆资源的规定》。  5.为便于发证工作的管理,需做好教职工、研究生、学生及其它人员(含外籍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留学生、企编教职工、进修生、成教生、远教生、校外读者等)等领发借书证的登记工作。  6.核对读者有效证件的内容与借书证的各项内容是否吻合。  二、挂失和补证  1.读者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前来图书馆挂失,否则如造成图书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挂失登记免收任何费用。  3.如原证找回,凭工作证、学生证或有效证件和借书证解除挂失。  4.挂失补证,收取借书证成本费 18 元。  5.新证补好以后,应及时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的图书转录到新证上。  6.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一人持多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如果发现非本人使用借书证,图书馆有权扣留此证,并通知借书证持有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  三、借书证收回  1.教职工因调动、离退休、出国进修、探亲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全部还清图书以后,收回借书证,然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2.学生毕业离校时,在规定日期内,还清所借图书,统一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3.借书证收回后,应及时在电脑中将其条码注消。  4.因各种原因失效的借书证,必须在条码处剪角或穿孔,使其报废。  5.收取押金的读者在还清书后,凭押金收据和借书证退回押金。  6.读者离校时,如借书证遗失,须交五元手续费。  --------------------------  流通书库(图书阅览室)工作内容和职责及工作流程  1、工作内容和职责  A:主要工作:负责图书的上架。  B:负责新书的上架工作。  C:参与书库晚上和双休日值班工作。每个时间段由一名工作人员带领数名学生助理工作。  D:回答读者的提问,指导学生使用书目和读者信息检索系统。  2、图书阅览室图书整理工作总要求  A:每天上下午两次从出纳台上将还回的图书拉回至书库。  B:书架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保持整齐。由于读者在开放时间是动态的,要随时随地保证书架上图书的整齐是有难度的。但是书架从齐到不齐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所以我们的要求是每天在几个固定的时间段内,保持书架整齐,从而保证在总体上的书刊排架正确和书架整齐。具体要求如下:  每天有六个固定时间段要求对图书进行整理,分别是上午、下午、晚上的上下班六个时间。具体来讲是:  1) 上午9:30以前整理完成  2) 上午11:00以后整理完成  3) 下午13:30以后整理完成  4) 下午16:15以后整理完成  5) 晚上18:00以后整理完成  6) 晚上21:45之前整理完成  在六次整理中,其中第一次要求进行读架,保证书刊排架的正确,同时保持书架的整齐。其余五次要求是书刊保持整齐。  白天的整理工作由工作人员完成,晚上的整理工作由学生助理完成。  3、工作流程  A:每天上、下午上班(上午8:00、下午13:30)所有书库工作人员把借阅大厅中还回的图书归入书库,放于待上架中或直接开始上架。(注:双休日图书归入书库工作由学生助理完成。)  B:每天上午或下午将归还图书拉回后开始上架。上架的要求是当天的图书当天上架。(这个当天是指工作日中24小时以内上架。)  C:对书刊的整理要求见第2项期刊和工具书阅览室整理工作总要求。  D:晚上值班的工作人员与期刊工作组晚上值班的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大厅咨询台。书库整理等工作由学生助理完成。工作人员在16:50之前到岗。学生助理在17:45左右到岗。  E:晚上开始播放闭馆音乐时间为21:30。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下班时间是21:45。学生在闭馆前半小时开始整理书库。在读者离开后开始整理阅览座位上的图书和座位。工作人员应该对学生助理的工作作一定程度的指导和监督。  F:21: 45分以后,关闭门窗后下班。(注:晚上下班校车时间为10:00)  附:上架要求。  A:除I、J、和有组配的类目(主要是H类语言)外,所有的图书要求全细排,即排到著者号的最后一位止。  I大类要求排到分类号的最后一位止。  J大类图书中的大开本或过薄的图书考虑在工具书阅览室提供阅览服务,其余图书在开架书库提供外借服务。排架要求到分类号的最后一位止。  有组配号码的图书主要是H类语言,要求排到组配号码第一位。(如H319.4:I要与H319.4:J相区分。H319.4:I5与H319.4:I7不用区分。)  B:开架书库的错架率要求在3%以内。(注:两本图书次序换错,算一本图书上架错误。多卷书多册之间次序错误不算错架。)  C:每学期将不定期进行错架率的检查评比工作。  --------------------------  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守则  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凭本人胸牌刷卡进馆;无卡的,请在大门咨询台登记后由保安代为刷卡入馆。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不大声喧哗。  2. 保持室内整洁。工作台和检索台上物品、沙发茶几和窗帘等摆放整齐;每天下班前将阅览椅归位;室内上架书车排放在书库和阅览区域之间,禁放消防卷帘门下;及时上架、整架,做到图书排列有序;坚持每天班前清扫,做到无灰尘、无碎纸果皮、无痰迹。创一流环境,为读者提供一个卫生清爽安静有序的学习场所。  3. 图书馆内工作人员书刊借阅规则与读者一致。  4. 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标准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禁止在上班时间和服务窗口上网聊天或游戏。  5. 保持"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谦和,诚恳,热情,耐心,客观,公正"的工作作风。对读者的任何提问,无论是否与图书馆事务相关,均应尽自己最大努力予以回答,帮助解决。决不能以不知道敷衍了事。  6.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不得与读者争吵,不得拒绝读者的合理要求。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对于有争议及感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和图书馆的缺点以及读者的建设性意见,应做必要记录并尽快反馈给主管或馆领导。  7. 遇到突发事件,业务人员及时从业务工作转向维持秩序、解释说服和人员疏散等工作,主管或组长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  图书馆预约借书规定  1.凡图书馆确有,但已被人借走的图书,研究生和教师以上读者可以要求预约,每次预约一册,借期为一个月。  2.读者要求预约借书时,可在网上预约或来图书馆办理预约手续。  3.凡预约的图书,借阅者在使用期满后,必须归还,不得续借。  4.预约通知在网上公布一周,读者须在一周内前来办理借阅手续,过期不侯。  5.同一本书如有多人预约时,以办理预约手续先后为序。  --------------------------  图书馆书刊遗失赔偿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是国家财产, 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读者须负赔偿责任。  (一)凡遗失书刊者,应主动在借期内到有关部门说明情况,办理遗失申报手续。书刊逾期两周,确实无法找回者,应到赔书处办理赔书手续。  (二)遗失书刊,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新版图书,并缴纳5元材料加工费。  (三)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按下列规定赔偿:  1.5个复本以上普通中文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普通单本中文图书、影印图书、艺术类图书等按原价5-10倍赔偿;  3.进口原版图书1987年以前按原价10倍赔偿;1987年以后按原价3-5倍赔偿;  4.港台版图书、五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5-7倍赔偿;  5.早期图书(1987年以前)、辞典等综合类图书按原价的10倍偿;底价不足1元按1元计,再赔10倍;  6.多卷书则按以上1-5条内容整套书价加倍赔偿;  7.单本期刊,按该刊全年价格的1-3倍赔偿;  8.单份报纸,按该报季价的3倍赔偿;  9.合订本报刊,按该报刊全年订价的3-5倍赔偿,另加装订费6元;  10.珍贵书刊、报纸、期刊、解放前出版的古旧图书、线装书,根据以上各条款内容,再加倍赔偿。  (四)读者如果在一个月内找到了已赔偿的原书,可凭收据办理退款手续,退款时须交手续费2元。用新书抵赔的不能退还。  --------------------------图书馆关于罚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关于“要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对违章或污损、盗窃文献资料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及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为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同意调整图书赔偿、文献检索 及查新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大校办(200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图书赔偿等  1、污损(批注、涂划、圈点)书刊  视污损情况处理  2、撕页、开天窗  书刊原价的1-100倍  3、损坏条形码  5元/条  4、恶意私自修改或损坏计算机管理软件  200元/次  5、外借图书超期  0.05元/天·册  6、阅览室书刊外借超期  1元/工作段·册 (上午、下午、晚上各为1个工作段)  7、遗失书刊、电子文献,以相同版本或新版本赔偿者  5元/册(加工费)  8、办理挂失、赔款退款、补证  2元/证·次  9、偷窃书刊  200元/本(册)  10、偷窃电子出版物、计算机和视听等设备  200元/件  二、文献检索、查新  1、中文文献检索(专刊、文献、成果)  200元/课题  2、中、外文文献检索(专刊、文献-联机、光盘)  500元/课题  3、国内查新报告  400-600元/课题  4、国内、外查新报告  700-1200元/课题  三、电子文献利用  1、人工助网费  5元/小时  2、自行上机费  2元/小时  3、视听费  3元/小时(上午2元/小时) 二人一机加收1元/次  四、其它  在图书馆任意吐痰、乱丢纸屑、果壳、抽烟 罚款5元  --------------------------  紫金港图书馆文明守则  1. 自觉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禁止从事与本馆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 凭本人借书证刷卡进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校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于咨询台联系入馆。门禁出馆。  3. 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违规侵占存包柜,不用书包等物品抢占位置。禁止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4. 读者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进馆。  5. 保持大楼清洁。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 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或朗读;入馆时请将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  7. 爱护公物。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禁止在图书和报刊上涂画、撕页、开天窗;禁止将未办理出借手续的书刊带出图书馆。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 馆内严禁吸烟、用火及违章用电。  9. 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批评、教育,直至校纪处罚(按学校2003年7月3日发的浙大发学(2003)47号《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通知和《图书馆关于罚款》的规定执行)。  --------------------------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紫金港校区图书馆处理突发事件的总协调人为行政干事)  --------------------------------------------------------------------------------  停电的处理程序  1. 接到有关部门(水电中心)的停电通知后,及时在大门口的公告栏上张贴“图书馆停止借、还图书和办证”的通告  2. 遇到临时停电或电力故障,物业公司、图书馆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白天拨打88206160 晚上拨打88206156)并通报总馆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物业公司立即检查电梯等系统,并解救被困人员;业务人员及时从业务工作转向维持秩序和解释说明工作。  3. 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及时估计损失或送伤员到附近医院(急救电话88206010/120)。协助有关部门一起找出停电原因,认定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4. 恢复供电后,及时协助物业公司调试电梯、三相设备等容易引发危险的设备,主机房由陈振宇作安全检查,确定正常使用后报总馆。  5. 双休日、节假日发生停电或电力故障,还应及时通知不在馆里的相关人员,包括分馆馆长、行政干事、网络技术主管、流通主管,联系方式在总咨询台备查。(注:分馆馆长13003697554、行政干事13957127740、网络技术主管13071813775、流通主管13819486268)  --------------------------------------------------------------------------------  网络故障处理流程  1. horizon系统不通(包括门禁),能浏览行政办公网、图书馆主页吗,如果可以正常浏览,说明网络是通的,问题出在horizon服务器上,打电话与系统部联系,电话87951630,找老宓或陈敏俐,说明故障原因。  2. horizon系统不通(包括门禁),且不能浏览行政办公网等玉泉校区的网页,在电脑上PING一下本地的网关10.71.84.254,10.71.85.254,10.71.86.254,10.71.87.254,如果是通的,再PING一下10.10.71.2,看通不通,若不通,就打校区通讯中心电话88201112; PING本地的网关不通,也请拔打通讯中心,并将故障情况报给通讯中心。  3. horizon系统不通(包括门禁),不能浏览行政办公网,但能PING通10.10.71.2,找本校区网办刘老师,电话88206106。  4. horizon系统不通,不能正常浏览行政办公网(感觉速度非常慢)但门禁是通的,PING本地的网关时有丢包,包括在不同的网段访问本分馆的WWW主页也很慢,检查交换机上信号灯情况,是否闪烁得很历害。请排除网络广播与局域网内病毒情况。  5. 能浏览行政办公网,但门禁连不上,与系统部联系。Horizon主机没问题,则检查门禁的应用软件,可以先将软件关闭后,再重新启动一下。  6. 访问校外是通的,但感觉较慢,这是由于校网的出口的带宽问题,此问题一时是无法解决的。访问新校区的其它的网关的延时如何,若都是在10ms以内,则是正常的。  7. 无法查询的拨打88201112(行政楼1楼108室)。  注:IP10.10.71.2为电信与校网办相连的一个口子。  附:电话清单  紫金港校区网办:刘老师 88206106  浙大快威 朱深花 87901880转 13906532466  董 颖 87901880转 13336170701  中辰公司 柯广全 13073614412  中国电信 高 书 13588028660  校区通讯服务中心 88201112  --------------------------------------------------------------------------------  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1、发现火情立即扑救,火情严重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同时报告校区保卫办(电话88206110)和本单位领导。  2、打开防火安全通道,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救护受伤人员,待人员撤离后立即关闭火灾楼层的防火安全门,防止火势蔓延。  3、切断火灾楼层的电源,并立即启动消防水泵,组织人员灭火。  4、待消防部门到达后设立警戒区,以保证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火灾现场的保护。  --------------------------------------------------------------------------------  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1. 接到报警后,火速派人前往现场观察,查找出水源和控制阀门,并予以关闭。  2. 及时联系人员维修(白天拨打88206160 晚上拨打88206156)。  3. 组织人员清理现场。  4. 有锁的房间,及时联系物业公司并领取钥匙。  5. 情况严重时,第一时间拨打88206110/110。  6. 将情况及时通报馆领导和相关部门。  --------------------------------------------------------------------------------  盗窃应急处理程序  1. 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环管理处和师生财物或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及时通报大楼保安,协助保安迅速制止犯罪,并及时报警(88206110/110)。  2. 保护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  3. 现场有人受伤,要设法尽快送附近医院(急救电话88206010/120)。  4. 保安值班员必须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图书馆和物业公司。  5. 将情况及时通报馆领导和相关部门。  --------------------------------------------------------------------------------  遇到斗殴的处理程序  1. 劝阻双方住手、停口,持有器械斗殴的应先制止持械的一方。  2. 将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  3. 有伤员的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急救电话88206010/120)。  4. 情况严重的及时拨打88206110/110。  5. 将情况及时通报馆领导和相关部门。  --------------------------------------------------------------------------------  遇到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1. 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并通报给馆领导和相关部门。  2. 在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单位、家属,并及时送附近医院。  3. 情况危急的速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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