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告急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告急访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告急访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告急访是指群众要求检察机关出面帮助解决的,可能转化为凶杀、自杀、群殴或导致国家、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来访。近年来,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告急访案件中,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和性质以及来访者的不同心理,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认真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和疏导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好每一起事件,从而达到息诉息访的目的,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告急访的主要特点 告急访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各有所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1、突发性。当事人面对亲人突遇其来的病变或意外事故,一时难以承受,认为是事发单位有关人员失职而引起的后果,对单位的善后处理难以接受而愤然投诉。如欧某的妻子在某卫生室输液时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卫生局鉴定结论是意外事故,不属医疗事故。但欧某不服,认为是卫生室的过错,经常到卫生室吵闹,还扬言要将骨灰盒摆放到卫生室,严重妨碍了该卫生室的正常工作。 2、情绪性。当事人认为某些部门徇私枉法,偏袒另一方而侵害了自己的正当权益,因而情绪低落,悲观失望或言词过激,行为偏执,如不妥善处理,有可能转化自杀、群殴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如2002年李某被王某等人砍成轻伤偏重,某派出所因个别原因将王某放走,导致李某不满,来我院申诉,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派出所处事不公,如果不处理,就自己去“摆平”。 3、复杂性。因人际关系复杂或个人与单位领导长期积怨,遭到排挤;或当事人做了一些职责范围的工作致使单位领导不满、猜疑而遭到打击报复,令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生活,深感委屈无助,身心备受摧残、折磨,前来求助检察机关出面帮助解决问题。如去年伍某向我院反映:其单位个别领导因经济问题被检察院查处,他作为单位的财务部主任,向检察机关如实提供了有关证据协助办案,致使本单位某领导对他不满,遭到打击报复,上班不能进办公室门口,还被诬蔑撕毁会计凭证等,因此,迫切要求检院一定要为他主持公道。 二、告急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1、面对突然而来的意外事件,当事人或其家属身心承受巨大的痛苦,为寻求心理平衡,即使鉴定机构作出了属意外事故的结论,但当事人或其家属仍然固执片面地认为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 2、有的单位工作方式简单,对善后工作处理不到位,缺乏耐心,态度粗暴,不做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没能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部门执法人员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偏低,导致执法出现偏差,或徇私枉法,做出有失公允的一些行为引发当事人强烈不满,甚至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 4、某些单位领导因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查办,出于泄私愤而采取报复陷害的手段打击下属,以达到阻碍司法机关深入查处案件的目的。三、处理告急访的对策对于以上形式多样的告急访,如何妥善处理,如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作为人民检察院“窗口”形象的控告申诉部门,更应讲究妥善处理的技巧。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坚持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告急访要做到“急先受理、急先处理、急先防范、急先答复,”决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既有专门指派的业务骨干接待,又有主管领导的督办,层层把关,落实责任,负责到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把告急访解决在首办环节。 2、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处置的方式方法。告急访的特点是突发性,往往牵涉情况复杂、社会影响大,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很有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所以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讲究方法策略,切不可疏忽大意,掉以轻心。要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受理快、平息快、查处快、回复快,迅速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 3、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遇到突发情况,要真正做到稳得住,疏导开,处理好。具体操作包括:①、了解掌握反映实况;②、迅速向领导请示报告,制定具体处置方案;③、稳定来访人情绪,对于双方对立矛盾的,要在化解矛盾中下功夫,避免事态扩大,防止酿成事端;④、采取相应有效的处置方法,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与隐患;⑤、言而有信切实兑现诺言。 4、坚持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控申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要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如果属于检察职责范围内的事,一定要在短期内给群众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树立维权威信。 5、领导高度重视,发挥协调作用。处理告急访类事件,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检察长更应亲历亲为,亲自接访,亲自指挥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处理,抓具体,抓落实,以最终解决问题为目的。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也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