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的特征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社会组织的主要特征有以下方面:
1、特定的组织目标。
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社会组织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
2、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
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
3、制度化的组织结构。
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提高活动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据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职位分层与部门分工结构。只有通过不同职位的权力结构体系,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或个人的活动,才能顺利开展组织活动并达到组织目标。
4、普遍化的行动规范。
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现,并作为组织成员进行活动的依据。组织的行动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它通过辅助的奖惩制度制约组织成员的活动,以维护组织活动的统一性。
5、社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就每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它不仅自身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成员、信息的交换,而且还根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组成不同的组织体系,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水平上与外界环境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换。一个组织如果绝对的自我封闭,组织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扩展资料:
社会组织的基本组织属性
1、 志愿性:非政府组织的组成和成员往往是基于有着共同的志趣、信念和目标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和结合之上的,并为这些共同的志趣、信念和目标而自觉自愿地开展活动和行为。
2、 自组织性:非政府组织的组织程度一般来说虽然不及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那样严密,其活动和行为也相对比较自由,但仍然有其自组织性,而且其组成和成立往往也都要经过一定程序,有自己的活动规则(准则)、行为规范或章程。
3、 独立性:非政府组织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产物,有学者并认为它是在市场体制和国家体制之外出现的一项重大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因此具有不同于企业和政府的组织与制度方面的特征,具有相对于政府和企业的独立性,不易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和长官意志的支配,便于解决一些特定的社会问题。
4、 自治性:非政府组织具有平等、自治和自主地开展活动的特点。
5、 公益性: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宗旨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主要体现为所从事事业和服务的社会价值或社会效益,所致力于解决的往往是被主流社会组织体制(企业- 市场体制和政府- 国家体制)所罔顾或所顾不及的一些重大或重要的社会问题。
参考资料:社会组织-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