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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民事法律行为

2024-11-17 22:01:51 编辑:zane 浏览量:597

什么叫民事法律行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例子:

买东西时买家有买的权利、有付钱的义务。商家有收款的权利,同时也有发货的义务,这就形成了一个法律事实:商品交易。

如果买家发现商品不好,法律可以支持买家的要求,前提是买卖双方已经建立起了商品交易的法律行为,而这种行为就叫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有三个条件:

1、当事人。即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2、有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为既告成立;双方法律行为,互相意思表示一致时法律行为方告成立。

3、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标的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示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行为成立时。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什么叫民事法律行为

扩展资料:

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的后果

1、财产返还

由于民事行为无效,当事人从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就失去了合法根据,所以,当事人应将其从该民事行为中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财产返还分为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前者是有过错的一方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而对方所得财产则不予以返还,依法另行处理。后者则是双方各自将其从无效民事行为中所得财产分别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

无效民事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相应地产生损失赔偿的后果。该后果的承担是与当事人的过错相联系的。应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确认其赔偿责任。

3、追缴财产

在法律规定情况下,执法机关要将当事人因无效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予以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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