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给中国带来的危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影响
南京条约是自清朝于200多年前确立了较稳定的版图后第一次因战败而所签署的割地条约。随后,美国和法国纷纷效仿英国,分别与清政府签定《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
1、香港
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成为英国继印度后在远东的一个新据点,在19世纪开始逐渐发展成为转口和贸易重镇。往后基于受英国统治,避开了清末的腐败和近代中国的政治不稳,成功由华南边陲的一个小渔村蜕变成为国际城市,并在中国改革开放前担当中国与世界的连接桥梁。
影响中国后来推行改革开放发展毗邻香港的深圳,推动中国经济现代化。
2、开放国门
《南京条约》为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与外国战败而需要割让土地和开放通商的不平等条约。在割让香港岛和开放口岸后,清政府再与英国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
虽然英国透过条约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权(仿照中美望厦条约索取了领事裁判权,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片面最惠国待遇、军舰停泊口岸等外交权利,在与大清帝国贸易时享有更多利益,清朝亦因英国的压力而开放国门,加速现代化,亦间接为往后清朝覆亡、中华民国成立埋下伏笔。
3、经济贸易
1843年至1844年,基于条约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相继开埠。厦门、福州、宁波因地理限制,商务并不繁盛。而位于长江口的上海因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资——丝绸和茶叶的产地,又位于江、浙富庶之区,同时是中国南北海运的中间站,原在广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佣的买办蜂拥而至,开设洋行。
1853年起,上海开始取代广州,成为全大清最大贸易港口。英、美、法三国相继沿黄浦江设立租界,并不断扩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
4、西方文化
鸦片战争时,在清朝约有30万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没有公开传教,只有20名英美传教士在澳门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例如翻译圣经以及编写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诏弛禁天主教,归还原有教堂,天主教于是转而公开活动。
耶稣会负责江苏、安徽和直隶东南部的传教工作,遣使会负责直隶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会则专门负责福建。来自英、美、德三国十余个新教差会也纷纷在五口设立教堂、学校、医院。其中美国归正会在厦门兴建了基督教在大清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长老会的嘉约翰在广州创办了清朝第一所西医院博济医院。
扩展资料:
简介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 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背景
1839年3月,大清钦差大臣林则徐奉旨至广州严禁鸦片,与英国产生贸易、司法和外交冲突,使得英政府内阁在同年10月1日,决定派遣远征军至中国,从而引发第一次鸦片战争。
1840年4月7日,英国反对派托利党在下议院动议,谴责政府在对华关系上缺乏远见及思虑不周,亦忽视了应该给予驻广州商务总监相关的训令及权力,用以对付非法鸦片贸易。 这动议特意回避了战争及鸦片两项敏感议题,借此争取托利党内最大的支持以通过议案。
经过三日激辩,下议院最终以271票对262票否决动议,托利党因此未能阻止英国舰队继续前往中国及战争的爆发。上议院一项类似的动议亦未能于5月12日会议中通过。下议院最终在战事早已爆发后的1840年7月27日通过拨款173,442英镑作为中国远征军的开支。
1842年7月,英国军舰百余艘与官兵约9千人,自吴淞口溯长江西上,进攻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军事要地镇江,意图截断南北交通,阻止漕运。驻守镇江的1500名八旗兵与英军展开激烈巷战,死伤惨重。
对岸的扬州绅商,惶恐万状,给了英国军队50万银元,作为不占领的交换条件。满清无力对抗英国现代化的军队,道光帝决定接受英国条件,进行议和。
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清政府代表在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谈判约4次。8月12日,砵甸乍(又译璞鼎查)提出:“让地通商一端,大清必将香港地方让与大英永远据守。盖大英之国体,既被大清之凌辱,理当让地方以伏其罪,而补所伤之威仪也。”
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英国代表砵甸乍在英军旗舰汗华丽号上正式签订《南京条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