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何时召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