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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湖熟,天下足”到“湖广熟,天下足”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2024-11-14 12:07:42 编辑:zane 浏览量:592

从“苏湖熟,天下足”到“湖广熟,天下足”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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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湖熟,天下足”到“湖广熟,天下足”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

“苏湖熟,天下足”据说是南宋时候的民谚。元代任仁发的《浙西水利议答》里提过。意思是:这个地方的粮食丰收,足于解决全国人口的吃饭问题。  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宋元明清时期的中国的粮食供应基地主要集中于长江中下游的太湖、鄱阳湖和洞庭湖等平原和湖沼地区。这些地区不仅自身人口稠密,还要运出大量的粮食供应其它地区,所以从宋代以后就流行有“苏湖熟,天下足”,“苏常熟、天下足”,“湖广熟,天下足”的民谚。  “湖广熟,天下足”首见于明代李釜源撰《地图综要》内卷:“楚故泽国,耕稔甚饶。一岁再获柴桑,吴越多仰给焉。谚曰‘湖广熟,天下足。’”清乾隆时还有过“湖南熟,天下足”的说法。当时包括长沙在内的整个湘北地区已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地。  宋元时期,湖南的粮食生产虽有很大发展,但全国粮食产销中心仍在江浙一带,民间流传有“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到明清时期江浙农村转种棉花,成为全国棉纺织业中心,江浙粮食已不能自给,需从湖广一带输入,“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遂演变为“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湖南地区的粮食产量有很大的增长。明代湖南粮食外运数量相当大,如1429年(宣德四年),“复支运法,乃令江西、湖广、浙江民运粮二百二十万石于淮安仓”。1472年(成化八年),定全国运京师粮共400万石,其中湖广、江西等地“南粮”324万多石,占绝大部分。到明代后期长江下游的粮食多依靠湖广等地供应,如安徽的徽州粮食“大半取于江西、湖广稻以足食用也”。  粮食产量的增加,为粮食生产的商品化提供了前提条件。明初由于政府采取了招抚流亡、放还奴隶、劝课农桑等有利于经济恢复的政策,全国人口迅速上升。1371年(洪武四年)国都南京的人口达20万人。据明嘉靖《长沙府志》载,1391年(洪武二十四年)长沙府的人口达50.9l万人,这在当时是个可观的数字。清代前期,全国人口增长幅度更大,从1741-1790年(乾隆六年至五十五年)人口由一亿多人增加到三亿多人。由于人口的增长城市就业人数(工商业者)的扩大,要求农村提供更多的与城市人口增长比例相一致的商品粮。有不少地区特别是苏州一带人口密集地区出现了“本地所产米谷,不足供食用”的局面,不得不依靠商人从外地贩运粮食来接济。据《清史稿》记载,1775年(乾隆四十年)仅崇明一个县就从外地运进粮食30余万石。因而长途贩运粮食量剧增,全国各地之间形成了固定的粮食供应关系,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粮食市场,长沙便是著称于全国的米市。当时浙江、江苏的粮食多仰给予江西、湖南、广东等地。据《长沙县志》记载,早在康熙(1662-1722)末年,“浙江及江南苏松等府地窄人稠,即在丰收之年,亦即仰食于湖广”。其时,湘米年输出在500万石左右,故“湖广熟,天下足”为全国人民所乐道。  同时,明清时期两湖粮食的外运是中央朝廷和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受到上至皇帝下至封疆大臣的高度重视。从明清《实录》中查得两朝共86年次的外运记载,涉及14个省区,计有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江西及京城,也就是说内地绝大部分地区与两湖形成了粮食供销关系。其中以长江下游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区对两湖粮食的依赖性最强,在86年次中占33年次,其次是贵州占15年次,再次是两广、福建占11年次。长沙在两湖粮食供应中又占有重要地位。为了平粜和赈灾,湖南府县两级普遍设立了常平仓,并规定了定额,据嘉庆《长沙府志》记载,1765年(乾隆二十九年)长沙府储谷量达62359石,定额为12000石,溢额率达419.7%,是湖南省最高的。长沙府所辖各县储谷也达4.1—7.8万石,在县级常平仓中也是最多的。  湘米的大量外销,长沙米市的兴旺,是建立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的。元末明初和明末清初都经历了从农田荒废到复耕中兴的过程。1368年(洪武元年),明政府诏令“许民垦辟为己业,免徭役三年”;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又诏令凡“洪武二十七年以后新垦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宣宗(1426-1435)时更规定“垦荒田永不起科”。长沙府地方官吏忠实执行了这一政策。如洪武中,湘潭知县王叔“政务休养,劝民耕种,不数年麻菽遍野,户口倍增”;醴陵知县黄彦正修举废坠,综理合宜,招抚流移于列邑”;以致长沙地区农业生产恢复甚快并得到大规模发展。明嘉靖《长沙府志》载,1391年长沙全府已有官民田地、山塘共3.209万顷64亩。  明末清初又重复了元末明初的情况。从明末清初战乱到清康熙初年“三藩”叛乱,湖南土地大批抛荒。清政府自康熙开始采取封官的方法大力奖励垦荒,如规定:“贡监生员民人垦地十二顷以上,试其文义通顺者,以县远用;不能通晓者,以百总用。……一百顷以上,文义通顺者,以知县用,不能通晓者,以守备用”。对地方官吏则实行“有田功者升,无田功者黜”的政策。1665年(康熙四年),湖南长沙、衡州等属,垦田3133顷16676亩,1667年增至3190顷50亩。上升趋势一直延续到乾隆(1736-1795)年间,如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湖南田地共13.8923万顷81亩,至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增为31.2287万顷98亩,81年间增加了一倍以上。据《清文献通考》统计,自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至1724年(雍正二年)39年间,全国增加田地.近76万顷,增长12.5%,而湖南增加田近17万顷,占全国增长田土的22.4%,增长率达122%以上。长沙地区的田土增长更为显著,如浏阳县清初官民田地塘面积为3974顷62亩,1691年(康熙三十年)增至6941顷,到1738年(乾隆三年)增至8942顷48亩。可见,清政府奖励垦荒的政策措施,对扩大耕地面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地方政府适时采取一些减免赋税的措施,也对促进农业发展起了一定作用。如1653年(清顺治十年)湖南巡抚疏请减免浏阳田赋,清廷准赋额减至53000担。  明清时期,长沙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技术都有所发展。明洪武间开筑大石坝,溉田数千亩;万历间善化知县唐源修筑龟塘,袤延20余里,荫田数千亩;随后知县胡锋又开筑塞塘、蓉塘、车戎塘、谷塘等。成化(1465-1487)年间,宁乡县民谢宗玺等还捐资修筑大阳坝,可灌田l万顷。到清代长沙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又有发展,如1644年(顺治元年),宁乡县双江口、泉塘等地开始筑堤建垸,先后建成同心围、徐家洲等16垸;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善化县修筑象鼻坝,可荫田3干余亩。又如宁乡县自乾隆以后,大力“凿井挑塘,筑坝蓄水,点滴不肯轻泄;沿河两岸横江累坝,架筒车汲灌”。耕作、施肥等农业技术也大有长进,水田、旱田各不相同。如水田施肥方法是“薅草坯烧火士,来青草拾牛猪狗粪,沤田池。栽插后,用石灰散布田中,能杀虫、肥土。又或用棉枯、桐枯、菜枯及牛骨灰者。秋获甫毕,即犁田蓄水,曰打白水,以七、八月为美,九、十月次之,有‘七金、八银、九铜、十铁’之谚”,以致“稻粳无滞穗,萑苇(野草)半殁枯”。山区旱田的施肥方法则是“三伏以锄转土覆盖草于下,候雨过炎蒸腐之,以美疆土。一岁种菸,再岁种薯、荞、粱、粟,三岁种芝麻”。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长沙农村在清前中期,非常重视水利建设,施肥、保持土地肥力和山地轮作技术已相当先进,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必然大大提高,高的可达“亩岁三石”。“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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