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房产过户最新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遗产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的,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分析】房产证主人去世怎么办理过户:1、确定房产证继承人:原房主意外去世,房主留下来的房子就成了遗产,对于遗产的继承,如果早有遗书的话,继承人根据遗书决定,没有任何异议。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房主的个人财产部分由三方均分,假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这才考虑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祖母等亲人。2、办理过户更名:确定继承人之后,继承人首先去往派出所将原房主的户籍吊销,办理死亡证明,确定该房主已经死亡,然后前往该住房所在城市区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正式确定自己才是这套房产的真正继承人。在拿到房租死亡证明以及该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需要的相关资料:1、原房主的死亡证明,确认原房主已经不在人世;2、前面所说的继承公证书,确定自己确实拥有继承房产的资格;3、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确认该继承人是否与原房主存在亲缘关系;4、各项契税发票凭证,这也是在购房者买房之后为什么要保留好契税发票的重要原因;5、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主去世房产证过户的注意事项:1、如果继承人是未成年的话,那么光继承人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还不够,继承人的监护人同样也需要出示身份证明;2、如果房屋的继承需要法院的干预,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之时,必须出示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协助执行的通知书,否则日后容易产生纠纷;3、如果继承人不止一个人的情况下,原房主的房产过户到几个继承人的名下,需要继承人们共同办理手续,如果这种情况依然只过户到一个人名下,需要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