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坚持与完善政治协商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要在更大的程度上、更广的范围内,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提出了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各项要求,主要是:(1)坚持“十六字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加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设。(2)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国家大政方针、重要人事安排、重要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措施等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规范的制度。(3)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4)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协的协商、会议、提案、监督、视察、调研等制度,使之既能够反映出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能够了解到少数人的合理主张。(5)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团体中的作用,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职务,并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6)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政协干部与党委、人大、政府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政协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政协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政协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