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在沈阳市东陵区,电话是024-23751057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2012年8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的政策——跨地区使用公积金。
申请贷款条件:
一是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满一年,且没有断缴、欠缴的情况;二是不能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三是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首付比例增加10%;贷款逾期超过90天的、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就不能再贷款了。
贷款额度和年限,要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所购房屋实际情况而定。管理部门只规定了上下限。比如,在沈阳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5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最高能贷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申请提取条件: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一次性付款买房或商业贷款买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性付款买房的,可以在房证签发1年内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的费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偿贷期间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另外,在偿还组合贷款商业部分,或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如省直公积金)期间,也同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