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更换手续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刻制印章的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一、刻章备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销毁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旧章
6、如果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局核准变更通知书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治安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经审查批准、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3、出具同意刻制公章信件,申请人持介绍信到指定的印章刻制企业刻制。
4、到本市范围以外刻制公章的,须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换信手续。
扩展资料:
公章更换证明样稿
xx市公安局特营科:
兹我单位因xxxxxxx,需重新申请刻制“xxx有限公司”xx章,共xx枚,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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