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融资业务?和转融通业务有什么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转融资业务即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证券为融券交易。
作用:
1,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
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
2,刺激A股市场活跃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吴春龙和陈祥生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
3,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4,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
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
5,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
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区别:
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证券金融机构垫付的差价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向银行的贷款或在货币市场上的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
扩展资料
转融通业务,是指由银行、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作为中介将这些资金和证券提供给融资融券客户。2012年8月8日,转融通进入倒计时,股市入资本超千亿。
概念:
投资者以部分自有资金(或证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入的其余部分资金(或证券)买入(或卖出)某种证券,
其不足部分,即向证券金融机构借入的垫付款(或证券)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这是证券金融机构与投资者之间形成的第一重信用关系。
另一方面,证券金融机构垫付的差价款在多数情况下是向银行的贷款或在货币市场上的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
在转融通的过程中便形成了在银行及其他授信方与证券金融机构之间的第二重信用关系。
一般来说开通这个业务后对银行业是一个利好。因为一旦转融通业务出台,将会给资本市场提供巨大活力,同时对金融股将是长期利好。
业务作用:
从海外市场的经验可以看出,转融通业务对整个券商行业及融资融券业务,
资本市场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推出转融通业务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其融资融券规模将会大幅提高。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推出转融通业务,那么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其对市场将会产生真正的影响,甚至将撼动A股市场的根本模式。
运作方式:
按照初步设计,转融通业务制度下,将成立一家专门的公司负责运作。
转融通业务的证券来源可能包括证金公司自有证券,证券公司自有证券及取得担保权的证券,基金所持证券,保险机构投资者所持证券,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证券,全国社保基金所持证券等方面。
资金来源则可能包括证金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取得担保权的资金,投保基金可支配的资金,交易所及中登公司可支配的资金,定向发行债券及通过货币市场借入的资金等。
转融通业务 转融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