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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职工下岗的规定

2024-08-08 18:58:03 编辑:zane 浏览量:535

劳动法对职工下岗的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劳动法对职工下岗的规定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人员有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通知权,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达不成变更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劳动者本人。如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劳动者有权以程序不合法为由拒绝下岗。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并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由于缺少正常的劳动收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交纳与在岗职工不一样,由企业独自(含个人部分)按规定比例缴纳。对托管期满的失业人员,由再就业中心及时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救济。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可申请民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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