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违反了哪一条法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拒收实际上是挑战了法定货币的地位。移动支付、智能货币,实际上都是法定货币的一个补充,不能替代法定货币,也不能减少它的应用场景。如果商家正好没有零钞了另当别论,但商家在有条件接受纸币的条件下不接受纸币,要求通过移动支付的方式,就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上也鲜有对此类行为做出处罚。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九条 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 伪造货币和变造货币有什么区别 区别点为:(一)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二)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三)变造假币一般要投入原币成本,数量也不很大,而伪造则可以大量进行,危害更大,因此处刑不同。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针对货币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是二者的构成条件、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都有明显区别。